关于印发《醴陵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8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环发〔2016〕30号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醴陵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醴陵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醴陵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6日
附件:
醴陵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环函〔2016〕273号)、《株洲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株环委〔2016〕6号)和《醴陵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醴环委〔201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解决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我市饮用水环境安全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源地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识,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
四、工作进度
2016年8月30日前,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并形成整改方案; 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三刀石、望仙桥水库、官庄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2017年6月前,力争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环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等违法活动。
(三)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等活动是否采取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有效措施。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邹柏柯为组长,副局长彭绍陵、钟鸣为副组长,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控制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监测站、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的原则,对所有排查出环境问题的饮用水水源地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举措,彻底完成整治任务。对于未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提请市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对于未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提请市政府依法设立;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排查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三)明确工作责任。污染控制股负责建立健全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情况、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识设立情况等;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排查和日常监管,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行政审批股依法严格审批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站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
(四)加强执法检查。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检查工作。直属中队负责三刀石饮用水水源地的检查工作;一中队负责沩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检查工作;三中队负责官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依法处理、分类处置,能整改的立即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应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情况、环境监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方案等),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单位沟通协作,推行环境保护信息共享,严格依法审批涉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七、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于8月30日前填报附表1-3,将排查情况报监察大队汇总;于每季度末填报附表4-5,将整治情况报监察大队汇总;监察大队按时间节点及时将汇总情况上报株洲市环保局。
附表: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汇总表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明细表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情况汇总表
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情况明细表
附件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别 | 取水量(万吨/日) | 服务人口(万人) | 是否划定保护区 | 是否设立界标标志 | 是否开展水质监测 | 是否公开监测信息 | 取水口地理坐标(°′″E,°′″N) | 是否确定保护区边界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行列、合并单元格等)。
2.水源地类别:按情况分别填写“河流型”“湖库型”或者“地下水”。
3.是否划定保护区:按情况分别填写“是”或者“否”(未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视为未划定)。
4.是否设立标志: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要求完成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工作,按情况分别填写“是”或者“否”。
5.取水口地理坐标: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位于东经120度28分30秒,北纬35度40分25秒,填写120°28′30″E,35°40′25″N.
6.是否确定保护区边界:按情况填写“是”或者“否”。填写“是”的,以市州为单位,将SHP格式保护区边界信息一同报送。
附件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水源地 名称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备注 | |||||||
排污口(个) | 环境问题数量(个) | 排污口(个) |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网箱养殖 | ||||||||
工业企业(个) | 畜禽养殖(家) | 旅游活动(个) | 其他(个) | 排查面积(㎡) | 问题面积(㎡) | |||||||
合计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行列、合并单元格等)。
2.每个水源地单列一行。
3.对尚未划分保护区的水源地,填写对其周边区域合理范围进行排查的结果,并在备注中表明。
4.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活动、网箱养殖和其他等环境问题,合并计算数量。
5.本表数据务必与附表3、4、5、保持一致。
附件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地市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环境问题 类型 | 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 | 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行列、合并单元格等)。
2.每个环境问题(如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活动、网箱养殖和其他等)单列一行。
3.保护区类型:填写环境问题所处区域(一级保护区或二级保护区)。
4.环境问题类型:与附表2中所设栏目相对应,填写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活动、网箱养殖和其他等类型。若填写“其他”请在备注中对具体情况加以说明。若某项目同时涉及多种类型(如排污口和工业企业),分别填写。
5.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填写保护区内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活动等涉及企业名称,对于畜禽养殖中“公司+农户”的类型,填写公司的名称并在备注中表明。
6.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活动、网箱养殖和其他等)应填写建筑物面积。
7.本表相关信息务必与附表2、3、5保持一致。
附件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水源地 名称 | 是否完成整治及整治完成期限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备注 | ||||||
完成整治的排污口(个) | 完成整治的环境问题数量(个) | 完成整治的排污口(个) | 完成整治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完成整治的网箱养殖面积(㎡) | ||||||||
工业企业(个) | 禽畜养殖(家) | 旅游活动(个) | 其他(个)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行列、合并单元格等)。
2.每个水源地单列一行。
3.本表数据务必与附表2、3、5信息保持一致。
附件5:
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水源地名称 | 是否完成整治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环境问题类型 | 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 | 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项目建筑物面积(㎡) | 整治情况 | 整治完成期限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行列、合并单元格等)。
2.每个环境问题(如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旅游活动、网箱养殖和其他等)单列一行。
3.本表相关信息务必与附表2、3、4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