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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食安办发〔2013〕3号

发布时间:2013-05-06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食安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株洲市食安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时间:


  2013年3月15日—3月23日


  二、摸底排查内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分别有多少户,经营地点在哪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流动摊贩无健康证有多少户、无照经营有多少户、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多少户。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安站要认真做好此次摸底排查工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逐户调查摸底,并建立完善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台账和信用档案,市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此次摸底调查工作。


  2、本次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将列入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督查内容,并计入2013年年终考核。


  3、各乡镇、街道请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摸底排查表格和有关情况电子版于2013年3月24日前报送市食安办。


  联系人:邓华


  联系电话:2302574123025742(传真)


  电子邮箱:llssawbgs@163.com


  附件:1、醴陵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表


  2、醴陵市食品摊贩摸底调查表


 

  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