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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食安办发〔2013〕1号
发布时间:2013-05-0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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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湘食安办〔2012〕9号)和株洲市食安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监管部门按照《醴陵市2012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醴食安委〔2012〕2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查)工作和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消除了一大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但是,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故意违法现象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权责明确,统筹部署,监管有力的原则,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健全机制
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监管部门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定期抽检(查)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站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
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监管部门要对照《醴陵市2012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在总结一年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隐患排查,并把隐患排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认真执行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门店、食堂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要对各种非法、无证生产食品和各类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三是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五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六是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注重实效,及时处置
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监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五、监测舆情,强化监督
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监管部门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积极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本次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将列入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督查内容,并计入2013年年终考核。
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工作总结和隐患排查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年1月30日前报送市食安办。
联系人:邓华
联系电话:2302574123025742(传真)
电子邮箱:llssawbgs@163.com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