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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出击 醴陵多部门联合清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发布时间:2013-07-15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7月12日,为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监管,醴陵市工商局联合市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青蛙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并且在部分经营者及群众的见证下,放生了被收缴的青蛙38公斤,蛇20公斤。
 
  考虑到贩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及野味餐馆隐蔽经营、暗中交易的特点,联合执法人员在前期一系列暗访摸底活动的基础上,于当日凌晨5点30分,有的放矢展开了集中清查行动。
 
  当时,20余名执法人员根据事先部署,兵分几路,一部分人先悄悄守在太一市场、阳三市场等城区大型集贸市场的各个出入口,另一部分人则随后进入市场对水产店、肉类经营摊位、活禽交易点等展开拉网式排查,看是否有青蛙、蛇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被贩卖。见形势不妙,少数不法分子打算带着未卖完的野生动物溜走,当即被守在出入口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当日中午,烈日炎炎,为了掌握确切情况,联合执法人员顾不上吃午饭,又对餐饮服务场所展开排查,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于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为食材的餐饮服务场所,当场收缴相关野生动物;对于不能提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的,责令其限期办理或停止售卖;对名称、招牌或菜单中使用"野味"等字样的餐饮场所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
 
  工商部门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野生动物并不都像人们想象那样有营养,部分野生动物体内可能携带病菌、寄生虫等,如果食用生存状况不明、来源不明、卫生检疫不明的野生动物,食客们在大饱口福时,很容易感染上共患疾病。第二,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猎杀、食用国家及省、市、县各级确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