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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2013-09-18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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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农业局
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站、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严防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监管工作。"两节"期间是农产品集中上市和消费高峰重要时期,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高发频发的重点时段。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重点针对当地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点,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以乡为单位,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等重点产品,农产品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重点单位,生产基地、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拉网式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无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是否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农产品初加工、储运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调度下,积极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
三、切实加强监督抽检。要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和"联动互补"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要求,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加大监测数量和频次,充分发挥监督检测在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中的"前哨"作用。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加强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检打联动。结合例行监测和风险排查情况,对监测合格率较低、合格率波动较大的地区和农产品品类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对外来的"问题"产品,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协调从源头查处。强化监管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打假维权、治劣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节假日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监管站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畅通信息渠道,公布值班和投诉举报电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迅速核实、及时妥善处置,不得敷衍推诿和拒绝受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并确保及时、有效响应,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要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就地妥善处置,正确引导舆情,防止造成消费恐慌。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和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处置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要利用"两节"的有利时机,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鼓励社会监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要利用当前秋冬种的关键时期,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指导服务,推进农业标准转化入户,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醴陵市农业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