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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积极应对“马肉事件”
发布时间:201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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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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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湖南都市频道报道我市农贸市场少数经营户将马肉作为驴、牛肉销售事件后,醴陵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市商务局到湖南湘洲食品有限公司,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公司要想尽一切办法组织货源,满足市场需求,从5月27日起,公司已恢复菜牛的屠宰。市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醴消委警〔2013〕03号),提醒广大市民"莫把马肉当牛肉、驴肉"。目前,该消费警示内容已通过公务短信平台群发到全市各级各部门,相关宣传资料也黏贴到各大农贸市场。畜牧部门加强了对屠场出场牛、马产品的检疫力度,从源头杜绝病害动物产品出场。同时,市食安办近期准备开展市场联合专项检查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窝点,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少数个别经营户,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