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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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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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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明确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关于明确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标准(见附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农业局负责全市豆芽和蘑菇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对其实施产品认证和监管,并负责豆芽、蘑菇检验检测工作。
二、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豆芽和蘑菇市场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芽和蘑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食药监局负责全市豆芽和蘑菇的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芽和蘑菇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全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和蘑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移交的豆芽、蘑菇食品安全案件。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豆芽、蘑菇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
六、以上所述豆芽含绿豆芽、黄豆芽、花生芽等芽菜类,蘑菇含香菇、金针菇、平菇、茶树菇、杏鲍菇等食用菌类。
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2014年4月14日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该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GB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P140页)“附录A.3蔬菜-10芽菜类:绿豆芽、黄豆芽、萝卜菜、苜蓿菜、花椒菜、香椿菜等”。
(二)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180)04.02.01.04豆芽菜属于04.02.01“新鲜蔬菜”,不属于04.02.02“加工蔬菜”。
(三)GB/T23381-2009《食品中6-苄基腺嘌呤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P1页)“本标准适用于果蔬菜(豆芽、黄瓜、番茄、草莓、橙类等)植物性食品…”。
三、食用农产品行业标准
(一)NY5317-2006《无公害食品 芽类蔬菜》(P1页)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黄豆芽、绿豆芽、青豆芽等芽类蔬菜”。
(二)NY/T1325-2007《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P4页)
“附录A常见芽苗类蔬菜:绿豆芽、黄豆芽、黑豆芽、蚕豆芽、芝麻芽…”。
四、国家机关公告(函)
(一)根据2011版国家统计局编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P33、34页),豆芽属“蔬菜种植(代码0141)”,归类为“养植蔬菜及其他蔬菜”中的“豆芽菜”;蘑菇属“食用菌种植(代码0142)”,包括“平菇、金针菇、杏鲍菇、茶树菇、香菇…”。
(二)卫生部﹝2004﹞212号《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豆芽的制发属于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农业部第1490号公告《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P4页、P7页)“(三)蔬菜:10.芽菜类:绿豆芽、黄豆芽、萝卜菜、苜蓿菜、花椒菜、香椿菜等代表作物:绿豆芽、黄豆芽;(八)食用菌:1.蘑菇类:香菇、金针菇、平菇、茶树菇、杏鲍菇等”。
(四)国家质检总局﹝2009﹞202号《关于对豆芽生产环节监管意见的复函》“豆芽应属于初级农产品,建议其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
(五)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市字﹝2010﹞162号文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137号《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P6页)“附件 芽苗菜:绿豆芽、黄豆芽、黑豆芽、青豆芽、红豆芽、碧玉笋”。
(七)《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注释》(海关总署)豆芽属于“070999090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