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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工商局三大举措提高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15-06-05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醴陵市工商系统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醴陵市人大在2015年4月开始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中,对工商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在2015年6月2日召开的情况汇报会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此,醴陵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积极反应,于6月3日上午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决定运用全局力量对存在的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以进一步加强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措施一:部署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即日起,全局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消毒餐饮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夏季酒水饮料、儿童食品、肉类、食用油、卤腊制品、豆制品等品种,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农村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措施二:发布消费警示
消委即日发布《消毒餐具不规范 强制收费可拒绝》的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餐馆、饭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经过严格消毒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收取餐具费属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消费者可以拒绝付费。
另外,还将根据三大专项整治的进度,及时发布相关消费警示。
措施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加强日常巡查,完善现场检查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等自律制度;计划举办食品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讲座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2015年6月4日
                       (醴陵市工商局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