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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2015-04-20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醴常办〔2015〕3号)文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好此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部门单位和企业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和部门为: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总体情况;
2、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和餐饮等各个环节中,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的情况;
 3、与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标准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有关部门的职能理顺和机构健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食品检验检测和检测技术的运用情况;
 4、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综合监管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小餐饮、小作坊、小食品摊贩整治,腊制品、豆制品、卤制品、米粉、桶装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摊点等领域和环节监管中的主要问题及主要措施;
5、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三、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
这次执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各组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基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委办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带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市人大制定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围绕本次执法检查范围和重点,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逐条对照,认真查找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说明问题,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3、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大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人员,为这次执法检查搞好服务,督促企业按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做好迎检准备,认真配合市人大做好此次检查工作,不能缺项和漏项,及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4、扎实做好整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对检查组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向检查组和人大代表进行反馈,真正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