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节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5-05-06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为切实做好我市夏秋季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夏秋季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
夏秋季节温差变化频繁,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各种食物易受微生物污染而发生霉烂变质,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庆示范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秋季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规范夏秋期间食品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市场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
结合我市今年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开展粮、油、肉、蔬菜、豆制品、腊制品、米粉、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快餐食品及熟肉制品专项整治;二是重点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各类酒席、大型集会就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夜市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重点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农家乐及车站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庆示范区,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上述重点品种、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食品安全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农村酒席要实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部门配合,深化专项整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互通信息、相互联动,形成监管合力,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夏秋季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要秉承“从严、从快、从重”治乱原则,对发现的不法行为,严厉惩处,通过依法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罚方式,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四、广泛宣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庆示范区,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形式警示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应急处置,注重情况反馈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长庆示范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安排,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联络畅通,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上报,并快速启动应急机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