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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春季饮用水须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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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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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
春季饮用水须知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饮用包装饮用水(俗称桶装水)以及天然山泉水的队伍也不断壮大。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桶装水在存、取不当的过程中容易产生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菌群的超标,醴陵市消费者委员会温馨提示,消费者对于饮用水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关于桶装水:
一要看标签,看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
二要看执行标准,是否为GB19298——2014;
三要看桶的颜色,透明或淡蓝色的桶比较安全;
四要看桶的信息,桶底有生产厂名和标志、材料品号、生产日期、QS(SC)标志,桶身同时也有QS(SC)标志的才是正规桶。
五要看水的颜色,桶内的水若不是无色、透明、清澈,或者有异味、杂质及肉眼可见物,肯定不是合格的水。
关于天然山泉水:
天然山泉水不排除会被污染,垃圾、动植物的分泌物、雨水等都会增加山泉水的细菌。饮用天然山泉水首先要对天然山泉水进行检测;其次天然山泉水一定要烧开后饮用。
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鼓励市民自采山泉水直接饮用。特别建议:学校、幼儿园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桶装水,同时必须烧开饮用,桶装水当天开封当天饮用,第二天不再饮用。 (曾铁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