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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的都是套路!购买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7-06-08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7-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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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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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的都是套路!购买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也越来越注重身体健康。一些不法商家趁机利用消费者对健康保健的重视心理,瞄准老年人市场,以“免费赠物”“免费试用”“专家讲课”等形式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疗效,以此吸引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
醴陵市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温馨提示: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种,必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方能生产销售。老年人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购买保健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店购买。
2、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仔细察看产品的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同时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以确定该产品是否符合自己。
3、购买保健食品时,要区分清保健品和药品,以免被不法商家的夸大宣传所蒙蔽。药品核准文号是“药准字”开头,保健食品核准文号是“食健字”开头。
4、购买价格比较高的保健食品时,建议多与儿女商量,或向医院医生请教。
5、购买保健食品后,一定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若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23240315和23233580进行投诉或到消委组织现场投诉。
特别提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补脑”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曾铁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