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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株洲局交办省抽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05 访问量: 作者: 来源:食药工商质监局 字体[ ]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株洲局交办省抽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公示

 

  一、不合格湿米粉风险防控情况

  经抽检发现,醴陵市金缘米粉厂生产的“湿米粉”(生产日期:2018年7月3日)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18年7月25日我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不合格检验报告(NO:SP201810911),于7月30日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国瓷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了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产品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调查,该批次的湿米粉共生产了400公斤,货值1200元,当日已销售完毕。由于顾客购买湿米粉后当日已食用完毕,不合格产品无法召回。

  二、不合格其他饮用水风险防控情况

  经抽检发现,醴陵市可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他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年7月4日)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18年7月31日我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不合格检验报告(NO:SP201810932),于8月3日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泗汾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了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产品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调查,该批次的其他饮用水共生产了80桶,当日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人员抽检上述产品7桶,其余73桶已销售完毕。该批次桶装水货值400元,销售价为5元每桶,销售额365元,无利润。由于从抽检日期(7月4日)到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8月3日)间隔时间较长,不合格产品顾客购买后已经饮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不合格其他饮用水风险防控情况

  经抽检发现,醴陵市仙山圣泉饮品厂生产的“其他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年7月6日)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18年8月4日我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不合格检验报告(NO:SP201810930),于当日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仙岳山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了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产品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调查,该批次的其他饮用水共生产了50桶。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人员抽检上述产品7桶,其余43桶已销售完毕。该批次桶装水货值400元,销售价为8元每桶,当事人获利200元。由于从抽检日期(7月6日)到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8月4日)间隔时间较长,不合格产品顾客购买后已经饮用完毕,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