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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20年36号)

发布时间:2021-01-27 访问量: 作者:程诗卉 来源: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在我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中,醴陵市望鑫冷饮配送中心经营的“老绿豆(冰棒)”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我局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00737

产品名称:老绿豆(冰棒)

问题项目:商品中大肠菌群项目超标 ,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日期:2020年7月1日

经营者名称:醴陵市望鑫冷饮配送中心

经营场所:醴陵市车顿桥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送达回证,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071日,当事人从萍乡市老冰坊食品厂购进200支老绿豆(冰棒)818日,醴陵市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出具了不合格食品报告单(N0:SJ20200737),819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另查明,当事人上述被抽检的老绿豆(冰棒)产品已全部销售,且顾客全部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完全召回。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老绿豆(冰棒)的进货凭证以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因排查:经排查,该批次老绿豆(冰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该冰棒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进货查验不严。

(四)处置结果:当事人提供了老绿豆(冰棒)的进货凭证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