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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粤客隆精品生鲜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访问量:次 作者:程诗卉 来源: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1-05430
- 发文机关:程诗卉
- 发布时间:2021-11-05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10672
产品名称:鸭蛋
不合格项目:氯霉素项目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粤客隆精品生鲜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浦口镇浦口村潭神组8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粤客隆精品生鲜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鸭蛋,执法人员责令该超市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醴陵市粤客隆精品生鲜超市共购进涉案鸭蛋20kg,共销售20kg,无库存,已发布召回公告,因该批次鸭蛋的购进日期和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间隔较久,且顾客购买后均食用完毕,因此未召回涉案鸭蛋。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养殖环节中,饲养户在饲养鸭的时候使用了氯霉素。当事人作出了如下整改:1、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坚决不采购质量不明的食品。2、对购进的产品都要求附带检验报告与进货票据。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由于当事人产品数量少、获利少,没有主观故意,并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