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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4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0138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1-14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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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21SP05226
产品名称:原味瓜子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醴陵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醴陵市左权镇油田村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原味瓜子,执法人员责令该生产厂家立即停止生产原味瓜子,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醴陵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涉案原味瓜子100袋,共销售100袋,无库存,已发布召回公告,但因该批次瓜子的生产日期与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间隔较远,顾客购买后均食用完毕,因此未召回涉案原味瓜子。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在仓库的存储不当,导致在保质期内过氧化值不合格。当事人作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2、立即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意识;3、食品生产过程中加强关键点控制;4、现在季节性停产,待恢复生产后主动送样检测。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以后,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并对食品留样柜内留样的上述食品送检,经检验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