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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周大炮水果仙岳山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0311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1-25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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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AFSQB100218030C
产品名称:红心火龙果
不合格项目:克百威
被抽样企业名称:醴陵市周大炮水果仙岳山店
被抽样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路46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周大炮水果仙岳山店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火龙果,执法人员责令该商店立即停止经营火龙果,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醴陵市周大炮水果仙岳山店共购进涉案红心火龙果20kg,共销售20kg,无库存,商家已发布召回公告,但该批次红心火龙果的购进日期和启动核查处置日期间隔较长,顾客购买后食用完毕,且购买火龙果的顾客都是散户,未留名字和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种植红心火龙果的农户过量使用农药杀虫,导致农残超标。当事人作出了如下整改:1、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3、加强进货渠道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