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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君旺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0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0490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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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AFSQB100489002C
产品名称:香蕉
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君旺批发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泗汾镇双塘社区2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君旺批发部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香蕉,执法人员责令该批发部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市君旺批发部共购进该批次香蕉50kg,全部售出,无库存,厂家已发布召回公告,但该批次香蕉的购进日期与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间隔较长,因此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种植环节过程控制不严导致吡虫啉超标。
整改情况:1、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坚决不采购质量不明的食品;2、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3、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