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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世纪鲜水果店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2205007619

  产品名称:生姜

  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世纪鲜水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均楚镇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世纪鲜水果店,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生姜,该批次生姜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市世纪鲜水果店共购进生姜6公斤,全部销售,无库存。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了召回公告,由于从抽检日期至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间隔时间长,且顾客多为散客,因此实际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该批次生姜不合格的原因来自种植环节,非经营环节导致。该水果店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

  整改情况:1、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生姜;2、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3、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供货商资质完善;4、更换食品采购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完善进货制度。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货值金额较小,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2元,并处5000元罚款,合计5012元上缴国库。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