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汤太可水饺面馆五环都会店使用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8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3884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8-08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汤太可水饺面馆五环都会店使用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的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206062 SJ202206063 SJ202206061
产品名称:碟子、陶瓷碗、勺子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汤太可水饺面馆五环都会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五环都会27-28号门面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除,发现主要原因为抽检当天消毒柜未及时清洁,消毒温度不够。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
整改情况:收到报告后,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定期及时对消毒柜进行清洁,严格落实消毒程序。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