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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多多聚惠百货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3953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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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20273
产品名称:特级香蕉
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多多聚惠百货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王仙社区商贸街104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市多多聚惠百货超市4月7日临时性从他人手中花费240元购进特级香蕉4件,共获利280元。已发布召回公告,但由于时间较长,香蕉已经全部零售完毕,不清楚购货客户名字和联系方式,商品无法召回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香蕉不合格的原因来自种植环节,非经营环节导致。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 整改情况:1、立即张贴召回公告;2、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学习培训;3、对店内食品开展自查。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80元,并处罚款9800元,合计罚没款10080元,上缴国库。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