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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王坊联新食品百货商店经营不合格“思露”牌甜脆枣圈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4061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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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20360
产品名称:“思露”牌甜脆枣圈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王坊联新食品百货商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浦口镇联盟村新店组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沧州鸿利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沧县崔尔庄镇李韩店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思露”牌甜脆枣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3月24日,从一互联网平台上以每包价格8.25元购进“思露”牌甜脆枣圈共12包,进货价格总计99元,获知商品检验不合格后,当事人启动了召回工作,贴出了召回公告。但由于时间较长,“思露”牌甜脆枣圈已经全部零售出,不清楚购货客户名字和联系方式,商品无法召回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思露”牌甜脆枣圈不合格的原因来自储存环境改变,非经营环节导致。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召回。 整改情况:1、立即张贴召回公告;2、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学习培训;3、对店内食品开展自查。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