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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金龙山农庄使用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08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5131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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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207018、SJ202207019
产品名称:筷子、饭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金龙山农庄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孙家湾镇龙虎湾村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金龙山农庄,并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金龙山农庄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主要原因是抽检当天消毒时间未达到要求,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
整改情况:收到报告后,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清洁消毒程序,控制消毒时间,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