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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喜洋洋超市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4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6358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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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P202211238
产品名称:精品红线椒
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喜洋洋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浦口镇李洲村雪洞组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喜洋洋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市喜洋洋超市共购进精品红线椒10公斤,货值80元。商家发布了召回公告,公示期间无消费者前来退货,实际召回为0。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来自种植环节,非经营环节导致。
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
一、加强管理,要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
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五、溯源移送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红线椒采购自长沙黄兴镇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我局已于2022年12月14日将案件线索移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3.67元,并处罚款10000元,共计10043.67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