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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家佳旺超市有限公司联华超市经营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7386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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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20433
产品名称:黄鸭叫(黄颡鱼)
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家佳旺超市有限公司联华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文化商业广场二三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分别2022年6月3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现场未发现涉案黄鸭叫,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1日购进黄鸭叫10斤,已销售完毕。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商家发布了召回公告,由于购买对象为流动散客,因此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黄鸭叫不合格的原因来自养殖环节,非经营环节导致。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
整改情况:1、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食品;2、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3、增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进货渠道管理,严格进货查验,严把食品进货关。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58元,对当事人免予罚款。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