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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8 访问量: 作者:彭毅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A2023-03-J360217

产品名称:大刀脆萝卜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被抽样单位名称:浏阳市北盛镇领鲜生活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北盛镇北盛仓社区兴盛南路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醴陵市船湾镇增加滩村冠家组7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33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023-03-J360217送达给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责令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关措施。

经调查,2022年2月1日湖南港仔记食品有限公司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约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委托当事人生产大刀脆萝卜产品并授权“麻辣课堂”品牌作为大刀脆萝卜的商标使用。当事人202315日生产上述大刀脆萝卜(商标:麻辣课堂)6件,每件含120包并于2023年1月10日将产品全部销往湖南港仔记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价为50/,销售价为65/,货值金额为390元,共获取利润90元。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大刀脆萝卜6件,每件含120包2023年1月10日将产品全部销往湖南港仔记食品有限公司,无库存。厂家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公示期间无经销商和消费者联系公司退回产品进行后续问题的处理,实际召回数量为0。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该单位生产间工作人员在腌制萝卜原料时疏忽导致添加过量的

整改情况:1、停止生产不合格的脆萝卜产品2、组织操作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向经销商发布召回公告;4、科学严谨管理生产过程,严格遵循法律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涉案货值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且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条第()项的规定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二百九十四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90元,处罚款5000元,共计5090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