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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国瓷街道城北中学使用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2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9782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8-22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30060、JDLL20230061
产品名称:汤勺(餐饮具)、不锈钢饭碗(餐饮具)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国瓷街道城北中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国瓷街道办事处老龙井村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发现主要原因是1、冲洗不够干净;2、暴露时间较长导致空气交叉二次污染。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
整改情况:收到报告后,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1、对清洗池进行清洁和消毒;2、对餐具再次进行清洗消毒;3、组织食堂员工对食堂及外部环境进行全面清扫消毒。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