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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机关幼儿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1003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9-07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306020、SJ202306021
产品名称:不锈钢饭碗、不锈钢勺子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机关幼儿园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解放东路82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餐具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当事人清洗时未彻底清洗干净,消毒时一次消毒的餐具过多,导致清洗消毒不彻底,同时清洗消毒后未及时放置在消毒柜中,与空气造成交叉污染。
整改情况:1.对餐具进行清洗时严格掌握洗涤剂的使用剂量和混合比例,按规定时间浸泡后再清洗,清洗后再使用流水冲洗,且冲洗不少于三次。2.使用消毒柜对餐具消毒时减少每次消毒的餐具套数,加长消毒时间,消毒好后将餐具收存于保洁柜,并按要求做好消毒记录。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