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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惠万佳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1 访问量: 作者: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30498、JDLL20230500

产品名称:大红椒、小米椒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惠万佳生活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王仙镇王仙社区建设路226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两份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大红椒、小米椒,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从长沙红星全球农批生鲜市场共购进大红椒15斤,货值59.7元;购进小米椒180斤,货值716.4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并张贴了《召回公告》,但两批次农产品的保存期短,购进的时间与启动核查处置的时间间隔较长,顾客购买后已经都食用完毕,因此召回为0。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来自种植环节,非经营环节导致。

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1、立即发布并张贴召回公告;2、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学习培训;3、对店内食品开展自查,严格把控进货记录台账,进货时索要对方的相关资质,确保食品问题可有源头追溯。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涉嫌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56元,并处罚款9800元,共计9956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