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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南门中学)使用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11709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11-23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309033
产品名称:汤粉碗(餐饮具)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南门中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中山南路198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醴陵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南门中学),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责令该学校进行原因调查并整改。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南门中学)日常使用的汤粉碗共120只,全部消毒并使用。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餐具清洗后消毒的时间及次数不够。当事人作出了如下整改:1、加大清洗力度,增加清洗的次数;2、增加紫外线消毒次数;3、延长消毒柜消毒时间; 4、要求工作人员餐具装柜的时候带好手套,严禁自带餐具入柜;5、定期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责任意识。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醴市监令改【2023】0425016号),责令其改正。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