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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白兔潭镇白兔潭中学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12083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3-12-13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报告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P202311544
产品名称:不锈钢中碗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白兔潭镇白兔潭中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白兔潭镇文化路175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白兔潭镇白兔潭中学,当事人现场对检验结果确认无异议并签收。随即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餐具抽检不合格主要原因来自于食堂工作人员洗涤剂用量过多,清洗未到位。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一、按量放置洗涤剂。 二、增加清洗次数。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