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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醴陵市三民食品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0 访问量: 作者: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SP2023CJ18498、JK23ZMY001

产品名称:御厨黑芝麻油

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三民食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李畋镇南桥社区

标称生产单位名称:龙景翔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台中市大林路246号1F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9月28日和109日将两份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三民食品店,并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市三民食品店共购进该批次御厨黑芝麻油25瓶,其中8瓶用于抽样检验,现场发现涉案批次御厨黑芝麻油17瓶未销售。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次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御厨黑芝麻油不合格的原因来自生产环节,非经营环节导致商家整改情况如下: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2、增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进货渠道管理,严格进货查验,严把食品进货关。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一、没收当事人经营的17瓶不合格御厨黑芝麻油;二、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