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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华仕发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4 访问量: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CTT23110801670

产品名称:焦糖瓜子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华仕发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枫林镇蒋家桥村大屋组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编号为CTT2311080167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醴陵市华仕发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生产日期焦糖瓜子,于当日立案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上述生产日期焦糖瓜子一共生产10件,生产规格是5Kg/件,全部销售完,公司已没有该生产日期焦糖瓜子。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由于生产销售的时间与核查处置的时间间隔较长,公示期间无消费者联系退回产品进行后续问题的处理,实际召回数量为0。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环节有当事人提交的与抽检焦糖瓜子同生产线、同批次原料的同批次焦糖瓜子检验报告,报告结论合格。该批次焦糖瓜子不合格的原因为流通环节运输、储存不当导致的。

整改情况:1、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发布召回公告,及时挽回消费者损失,减少危害。2、提高生产工艺,加强产品质量,做好产品的存储措施。3、在出厂时把好检验关,确保合格产品上市。4、提醒顾客做好产品存储措施。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鉴于当事人提交的与抽检焦糖瓜子同生产线、同批次原料的同批次焦糖瓜子检验报告,送检时间2023年8月4日,检验结论符合标准要求,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合格。且抽检在经营环节,抽检时焦糖瓜子已拆封散装销售中,生产日期与抽检日期时间间隔超3个月。不能认定为当事人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