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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湘食故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7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2974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4-06-17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报告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403035
产品名称:饭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报告编号:SJ202403037
产品名称:筷子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湘食故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李畋镇南桥社区庚申组5栋101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醴陵湘食故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现场对检验结果确认无异议并签收。随即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餐具抽检不合格主要原因来自于食堂工作人员洗涤剂用量过多,清洗未到位,消毒杀菌未按照规范操作,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整改情况:一、按量放置洗涤剂。 二、增加清洗次数。三、规范消毒杀菌操作流程。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