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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狮子坡小学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3282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4-07-01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J202404017
产品名称:饭碗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狮子坡小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解放路106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责令该校立即整改,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获知检验不合格后,当事人对餐具消毒、保洁环节进行了自查、整改。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发生不合格的原因是冲洗不干净,导致不合格。整改情况:1、对清洗池进行清洁和消毒;2、对餐具再次进行清洗消毒;3、组织食堂员工对食堂及外部环境进行全面清扫消毒。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