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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老百姓饭馆采购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4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0325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5-01-24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A2240561410120015C
产品名称:牛蛙
不合格项目:呋喃西林代谢物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老百姓饭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来龙门街道五里牌社区民富路7号芙蓉醴商业楼2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该批次牛蛙共购进10斤,货值80元,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牛蛙,已全部食用完毕。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次牛蛙不合格的原因来自养殖环节。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1、加强对采购的食材的管理。2、要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条例。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已将案件移送醴陵市公安局。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