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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一家生鲜超市东郡店经营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5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1696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5-04-15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1:No:JDLL20250065
产品名称:老姜
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检验报告编号2:No:JDLL20250067
产品名称:青线椒
不合格项目:啶虫脒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一家生鲜超市东郡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来龙门街道邦和东郡住宅小区1、2#栋105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同批次的老姜和青线椒在售,本局于2月25日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月9日从长沙县黄兴镇梓兴蔬菜经营部进购了13件上述老姜,每件15斤。从长沙县黄兴镇肖坤蔬菜批发部进购了20件上述青线椒,每件19斤。当事人查验了供应商《营业执照》并保留了复印件,开具了进货单据。至2025年2月14日,该批次的老姜和青线椒已全部售出,共获得利润471.4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随即张贴了《召回公告》,由于销售方式为零售,未记录购买人联系方式,未能成功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该批生姜和青线椒不合格的原因是来自种植环节。
整改情况:1、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实施召回措施;2、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
五、溯源移送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老姜的供货商为长沙县黄兴镇梓兴蔬菜经营部(经营地址:地址是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一段985号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A9区0968号),青线椒的供货商为长沙县黄兴镇肖坤蔬菜批发部(经营地址: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一段985号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A8区0865号)。我局已于3月28日将该线索移送至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生姜和青线椒的销售者,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