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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小云三码头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0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5075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5-10-30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 状 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8日,由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饭碗、碟子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8月4日,经检验,当事人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饭碗、碟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8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JDLL20250490、JDLL20250491送达至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不合格原因是餐饮具冲洗不干净,消毒时间和消毒温度未达到标准要求导致的。
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整改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强餐具清洗与消毒柜消毒,定期及时对消毒柜进行清洁,严格落实消毒程序。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