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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醴陵市喜洋洋超市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0 访问量: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78日,由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辣椒、红线椒(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小米辣椒,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营的红线椒(辣椒),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58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JDLL20250439JDLL20250444送达醴陵市喜洋洋超市,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小米辣椒、红线椒(辣椒),均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进行原因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醴陵市喜洋洋超市购进该批次小米辣椒29.75kg,红线椒28.5kg,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商家立即发布召回公告,由于间隔时间较长顾客均已食用完毕,无法实现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这两批次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土壤中重金属超标,非经营环节导致。该超市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整改。

整改情况:1、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3、增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进货渠道管理,严格进货查验严把食品进货关。

 

五、溯源移送情况

经查,上述两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供货商是长沙县黄兴镇盈领蔬菜批发部。地址: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黄江大道一段985号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A8区0860号。2025年10月29日,已将该线索移送至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能积极配合调查,进行自查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