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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醴陵市果佳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核查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0 访问量: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JDLL20250717

产品名称:秭归脐橙

不合格项目:氯唑磷

被抽样单位名称:醴陵市果佳水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阳三石街道阳三星城D2栋129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58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秭归脐橙,并进行原因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排查,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农药喷洒不当导致,非经营环节所致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整改。整改情况:1.加强店铺管理,严格落实食品责任制度。2.安排专职人员对库存进行排查清理。3.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把控进货关。4.加强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认真把控食品安全细节。5.发布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的秭归脐橙进行召回。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本局立案调查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态度端正,且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