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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吉祥调度东乡片矿山类生态环境问题强调在推进高质量整改过程中落实“十要”

发布时间:2021-04-14 访问: 作者:刘稳、杨莹芝、肖宇轩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字体[ ]


 

4月11日,醴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吉祥组织市政府办、市生环委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应急等部门以及相关镇党政负责人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金源矿业、江南砂石厂等矿山类问题进行现场督导调度并召开会议。

在现场,王吉祥副市长一行详细检查了矿山企业生产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指出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求企业针对问题,迅速行动,依法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会上,王吉祥副市长指出,在处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推进高质量整改过程中要落实“十要”认识要提高,态度要端正。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到服从调度、积极配合、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行动要迅速,排查要仔细。在接到交办问题后,要厘清职责,迅速行动,案件交办、现场核查、问题整改等工作要尽快完成。在进行现场排查时,要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监管要加强,整改要实效。直面矛盾、加强指导,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有效整改,拒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过程、整改结果的的监管,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报送要及时,信息要公开。加大信息收集整理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数量、交办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等。督察要严格,群众要满意。交办件整改完成后,要严格开展现场督察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避免整改完成的问题死灰复燃。要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让群众满意。

王吉祥副市长强调,在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依法处理到位的同时,要巩固“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成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格执法。对非法采矿企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矿山行业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


编辑: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醴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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