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及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现将我局2018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内设16个股室,下设价格监督检查局、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个私指导中心、检验检测所、执法大队五个二级机构,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188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9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84名。
目前我局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职权清理工作,现保留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658项,行政强制38项,其他职权94项。
2018年,我局立案查处“四品一械”案件333件,已结案302件。其中,食品类案件141件,药品类案件19件,质监类案件77件,工商类案件65件,移送市公安局案件3件,移送市安监局案件1件,移送市畜牧局1件,罚没款共计1049.17万元。所有办结案件均未发生行政听证、复议及诉讼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100%。
二、重点评议工作情况
(一)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城区各所、部分企业、学校、酒店、幼托机构相关人员共182人员参加培训。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使广大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主要原则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我局坚持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对本局全年学法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落实计划、内容、时间、人员、经费、效果“六落实”。2018年4月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由我局法律顾问主讲《行政处罚法》。领导班子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专题培训 。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100%。
3、按照市委法治办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单位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下一年度有23名编内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审核、确认、公示工作,按规定及时收回调离、退休、辞职等人员的执法证件,建立本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档案。对调离、退休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资格证清理收回,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执法等违法行为。
2、坚持一般程序案件法制核审制度。认真履行案件核审职责,提高案件核审质量,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达100%。未经法规机构核审的案件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认真开展具体行政行为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是发现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规避执法风险的重要手段,今年案件评查工作主要围绕滥用自由裁量权、未按规定履行救济途径告知义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不及时和公示前未告知、行政处罚案件的立(销)案、扣押物资强制措施(含解除)、罚没物资处理情况等问题作为重点评查内容开展评查,现评查工作正在开展中。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认真进行案件信息录入,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将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暂行规定》予以对外公示,公示率100%。
3、推行“双公示”工作。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承办机构、执法依据、工作流程、执法决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按照“谁许可、谁录入、谁负责、谁公示;谁监管、谁录入、谁负责、谁公示;谁处罚、谁录入、谁负责、谁公示”的原则,由行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的业务机构将履行职责所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湖南省双随机系统进行公示。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围绕全市食品药品领域监管实际情况,逐步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目前,已经完成“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录入,并已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已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四)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
1、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为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通过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和履职分析,编制了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权力清单,现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几类682项。清单目录通过审核后全文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审议前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
(五)认真规划“七五”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1、我局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有步骤、有计划、扎实认真地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七五”普法责任清单,因地制宜,面向广大消费群体、市场主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普法内容,履行普法义务,承担普法责任。以“7.5”、“12.4”宪法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主题日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2、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通过周五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制度
1、制定《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决策机制》、《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做到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列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经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制定《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建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
(七)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把案件立案关、核审关。采取三项制度处罚种类和幅度说明制度、当事人申辩意见是否采纳解释制度、特殊事项个案专项审批制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过罚不相当,随意罚款等现象。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的参照标准执行。案件核审工作十分重要非常关键。一直以来,法规股在案件核审过程中严把案件四个关口。2018年,我局已核审案件308件,其中67件上案审会讨论,审查规范性文件44件。
2、案件评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醴陵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办理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中严格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整改提高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八查八评”,一查执法主体,评执法资格是否适格;二查执法程序,评办案过程是否完整;三查调查取证,评案件证据是否成立;四查处罚依据,评适用条款是否恰当;五查救济保障,评是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六查处罚决定,评案件处罚决定是否合法、适当;七查处罚履行,评案件执行是否到位、实行罚缴分离;八查整理归档,评案卷是否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积极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市市场监管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较弱。我局核定编制249人,现实有人员216人,缺编33个,且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专业执法人员仍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执法力度和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需要加强,执法装备和经费不足。
(二)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社会群众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不强,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不配合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企业和群众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把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
(二)强化执法人力保障。按上级要求配足配齐执法人员及核定编制人员,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三)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基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知晓率,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攻势。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