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法治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醴陵全面依法治市2019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内容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全面依法治市评价体系
(一)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带头学法、增强全局法制观念、深化法治实践工作制度。今年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局党组会议2次,局长办公会4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知识水平,增加法制知识在领导干部培训、考试中的比重。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年度述法考核,将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在年度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学习和培训。
(三)健全法治评价考试机制,将法制工作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保证许可公开透明。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城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审批职能。一是审批项目实现动态管理。依照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精简、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结果,及时对相关项目进行停办、下放、承接和转变管理形式,加强对项目的名称、管理形式、办理流程、公告公示的动态管理。按照相关要求,逐一对照清理实际涉及的取消、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对现行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进行及时调整,推动行政审批综合效能提升。二是收费项目实现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公布的收费目录执行,对未列入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按照省、市文件,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全面完成清理和返还工作。三是完善在线平台数据。按照省、市要求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目录条目对应审批事项及所属阶段、市县区投资项目审批部门等内容进行了逐一梳理,按时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数据对接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省住建厅,市政管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的要求,对城市管理的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进行了清理和动态调整,采取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
(三)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为深入推行城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我局建立了《醴陵市城市管理局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了《醴陵市城市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了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城管执法工作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积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醴陵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定,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法律顾问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并依托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根据《中共醴陵市委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醴发[2018]12号)持续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完成了改革方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处罚权集中行使等改革任务。
(六)两法衔接”平台工作正常运行。在醴陵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统一部署运行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两法衔接平台运行要求,全面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演练、熟悉操作流程,及时录入基本信息等,确保了平台运行正常。
(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我局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形成城管执法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和一般程序流程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结合实际,及时修订《醴陵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湖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着手制定了《醴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醴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和《醴陵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
(八)强化平台信息录入,提升城管服务水平。一是我局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完善“醴陵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智慧株洲平台”等平台数据和信息录入。二是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树立“721”执法理念。在城管执法日常工作中,坚持“7分服务为手段、2分管理为目的、1分执法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全面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立足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服务型城管。
三、创新举措
(一)强化城市管理考核。
为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二)推行容缺受理服务,开辟群众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我局在做好市级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除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外,窗口根据自身业务情况,打破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推行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将补正材料与受理审核两步骤同时进行,在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理清纳入容缺受理审批服务项目的各项容缺前置条件,制定便于操作的“容缺审批服务”执行标准,优化内部审批服务程序,加强各股室、单位协同协作,确保办件审批服务内部流转高效顺畅。为企业、办事群众开辟了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执法经费、设备设施等保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记录设施设备,达不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标准要求,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落实缓慢。加上没有配备执法执勤车辆,执法巡查、办案等城管执法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厘清城市管理权和执法权边界,加快推进城管执法体制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改革任务。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强化执法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有效促进城管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