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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醴陵市城管局 | 负责人 | 谢建林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联系方式 | 23223938 |
办公地址 | 醴陵市青云北路30号 | ||
单位职能 |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许可,及其批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城区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物立面和色彩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负责城区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桥涵、照明及依附于城市道路上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设置“城市家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功能照明设计方案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使执法权限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数字城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计划,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城管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一)参与城市新、扩、改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中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评审、验收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行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交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接收并依法查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送的相关案件;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监管职能,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使。 2.与市公安局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执行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违法违规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道路范围内的静态交通秩序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