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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3-10 作者: 来源: 字体[ ]

单位名称

醴陵市林业局

负责人

凌伟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51-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1-次年4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23287513

 

办公地址

醴陵市先农坛路110

单位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是油茶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拟定相关市级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本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国家公园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资料,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管理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规划,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山林纠纷案件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协工作,提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的建议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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