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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10 作者: 来源: 字体[ ]

  

  单位名称

  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负责人

  张永辉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

  23232452

  办公地址

  醴陵市民中心3号楼4楼

  单位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管理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二)负责全市戏剧、文博、艺术、图书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机构、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相关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引导公共文化等领域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重点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和产业等专项经费。
  (四)负责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
  (五)负责促进和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含动漫、网络游戏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交流活动和宣传推广工作。
  (六)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七)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动智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发展。
  (八)负责全市体育工作,组织全市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的体育竞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业余体校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文化(含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
  (十)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监管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市场的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含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对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点)等旅游企业实施行业及安全管理;组织旅游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宣传和促销;开发旅游线路,指导市内旅游企业同境内外旅游组织、机构合作;承办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十三)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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