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株洲醴陵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组织机构 > 机构信息 > 政府组成部门

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2-03-10 作者: 来源: 字体[ ]


单位名称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黎  俊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23457749

办公地址

  醴陵市江源路16号

单位职能

  (一)研究分析国家、省和株洲市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以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市金融稳定改革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二)负责联系驻醴金融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做好支持配合、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协调推动驻醴各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组织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资产并购重组;指导监督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四)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五)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六)负责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七)指导、协调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地方性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