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醴陵市民富路电力管沟及新建水渠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0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陵市民富路电力管沟及新建水渠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0日
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名称)的醴陵市民富路电力管沟及新建水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民富路电力管沟及新建水渠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1]000089000
3、委托代理编号:ZZTC-LLCG-2021-03
4、采购项目预算: 2757175.00元 (大写:贰佰柒拾伍万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01 | 醴陵市民富路电力管沟及新建水渠工程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一项 | 2757175.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近三个月)复印件。
(5)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施工员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所有参与本次谈判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购买了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依法进行服务的投标人,且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服务能力;
(4)并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提供所换新证的复印件视同符合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新证的,需要注明“三/四/五证合一”字样。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提交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拟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拟任施工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文件;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在该公司连续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8、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醴陵市国瓷一号19楼)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醴陵市阳三石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
联系人:廖日新
电 话:13874118976
2、代理机构名称: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国瓷一号19楼
联系人:陈 烽
联系电话:18607336117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