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布醴陵市2022年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局 作者:吴迪 发布时间:2022-06-24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2年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省及株洲市有关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2022年6月26日至8月31日实行分步停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停产步骤及时间
(一)未批准延期生产企业自6月30日18时起所有工序停止生产,具体分工序停产时间规定如下:
1. 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黑火药生产企业自6月26日18时起停止二味球磨、三味球磨工序作业,6月30日18时起停止所有工序作业;引火线生产企业自6月26日18时起停止药混合、制引工序作业,6月30日18时前停止所有工序作业;
2. 爆竹生产企业:爆竹生产企业自6月26日18时起停止空筒插引工序作业,6月28日18时起停止机械装药工序作业,6月30日18时停止所有工序作业;
3. 烟花生产企业:烟花生产企业自6月26日18时起停止制亮、压药柱、压哨响等上游工序作业,6月28日18时起停止装药(组装/装药工序除外)工序作业,6月30日18时停止所有工序作业。
(二)申请延期生产的企业经申报属地镇(街道)审批同意,并报市应急局审批同意,可生产至7月20日18时,具体分工序停产时间规定如下:
1. 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自7月20日18时起停止所有工序作业;
2. 爆竹生产企业:自7月17日18时起停止机械装药工序作业,7月20日18时起停止所有工序作业;
3. 烟花生产企业:自7月15日18时起停止制亮珠、压药柱、压哨响等涉裸药工序作业,自7月17日18时起停止装药工序作业(组装装药工序除外),7月20日18时起停止所有工序作业;
4. 7月20日18时起至8月31日24时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有工序不得作业。
(三)申请延期生产企业条件、程序及要求
1. 申请延期生产企业条件
(1)规模以上企业;(2)有生产需求;(3)今年以来被应急管理部门行政立案处罚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申请延期生产。
2. 申请延期生产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对照申请延期生产条件自查,符合条件的于6月26日前向属地镇(街道)提出延期申请。
(2)镇(街道)审批。企业向属地镇(街道)提出核查申请,应提交《2022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延期生产审批表》(附件1)、高温延期生产工作计划、生产订单等资料,各镇(街道)在6月30日前对申请延期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按照程序审批。
(3)市级审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工作站在6月30日17时前向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提交申请延期生产企业名单,由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现场核实、市应急指挥中心核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并按照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