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局 作者:吴迪 发布时间:2021-10-28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安办发〔2021〕19号
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湖南省加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湘应急联〔2020〕10号)、《湖南省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标准》(湘应急函〔2020〕80号)和湖南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1年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达标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安委办决定对2021年度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安排
应急能力建设拟达标镇(街道)向市应急局进行达标申请,市应急局根据《湖南省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组织对申请的镇(街道)进行达标验收并打分排序,将结果及时报送株洲市应急局。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到已完成2021年度应急能力建设任务的镇(街道)验收(名单见附件),具体时间由考核小组与各镇(街道)衔接。
一、 验收内容
根据《湖南省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的6要求,听取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制度和台账。重点核实是否专题研究加强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是否成立应急管理班子、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是否建立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形势分析预判、会商研判和快速响应等机制;是否建立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高危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或专门的应急信息员队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是否按要求开展各项培训和应急演练;是否在辖区内推进村(社区)“三有”建设。
二、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总结建设经验,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方法、成果,行成较强示范性。验收结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范畴。
(二)严格标准。各有关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标准》逐项落实,不留盲区和死角,不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标准,注重质量。
(三)严格纪律。验收期间,验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基层,廉洁自律。
附件:醴陵市2021年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拟创建达标验收名单
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